学生工作

肃考风考纪,树优良学风

发布人:林沛 编辑:陈佳希 初审:吴梦蔚、陈昱霖 复审:高安曲 终审:张宏渝发布时间:2024-05-24 21:14:40浏览次数:438

新传媒与艺术学院

学生座谈会&学风考风考纪动员大会


01学生座谈会


02讲解期末考试纪律细则

学生手册: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四点

 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:

  由他人代替考试,替他人参加考试,组织作弊,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考试作弊或旷课,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。对于考试违纪,作弊的学生,根据情节轻重按如下规定处理:

  (一)闭卷考试是携带有关书籍,资料进考场,又不按要求集中存放者,按违纪反考场纪律论处,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。

  

学生手册: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三条

  (二)在考试期间或考试进行时,有以下行为者属于考试作弊:

  1.违规传递考试信息

  2.夹带与考试无关的资料

  3.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提供答案

  4.利用电子器件进行作弊

  5.互换考卷

  6.请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


03学生代表宣誓

  我庄严宣誓: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公平参与考试竞争,珍惜名誉,诚信做人,诚实考试,以良好的心态,出色的发挥,考出自己最满意的成绩,决不辜负老师和家长的信任。我要在考试中培养自己诚信品格,我要在人格答卷上得到满分,我要塑造自己纯净的灵魂,我要为母校创诚信校园、树诚信学风,书写出光辉灿烂的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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