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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停课管理制度

发布人:林仰忠发布时间:2019-06-10 15:33:29浏览次数:4718

为保证艺术系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系实际,特对系内调课、停课作如下规定:

一、教师因公出差、公务活动、患病及其他紧急事务等原因可以调课。凡本人一般性私人事务处理,原则上不能调课。

二、教师如需调课,应由本人提前3天写出书面申请,说明调课理由及时间,经系主任签字证实,填写调课申请表,然后交教务秘书存档并通知有关班级,上报教务处。

三、教师因公出差,调课由教务秘书执行,其他原因调课,教师自己履行调课手续,报教务秘书及系主任批准。

四、教师调课应严格控制节数及次数,不得超过审批节数和次数,4节以下由系主任批准,调课4节以上应报教务处审批。

五、教师如需停课,应由本人写出申请,系主任批准,教务处审批后才能停课。短期停课必须与教务秘书协调并安排好补课时间,再由教务秘书查实补上。不能影响教学进度。

六、教师调课、停课期间,须办理请假手续,系主任批准,交系办公室备查。

七、教师调课、停课如违反上述规定的,即视为教学事故。责任自负,系里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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